2月1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北京将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适时调整修改《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实施老城重组。与此同时,将适时提高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
垃圾、污水处理提高收费标准
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适时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加快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基本实现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和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
淘汰国Ⅱ以下老旧机动车
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油标准,淘汰国Ⅱ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城市货运车全部达到国Ⅳ以上标准,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
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
创新推动第一、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在平原地区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打造主要铁路干线和重要道路两侧绿色景观廊道。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泃河、拒马河等重要水系两侧,加宽加厚绿化带。
到2020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以上。